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的通知

常安办〔2022〕3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督促推动作用,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常安〔2022〕10号),市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组将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具体安排请及时与各组联络员对接。

 

附件:

1.常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方案

2.2022年5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要点

3.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常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方案.pdf 2.2022年5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要点.pdf 3.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