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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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

现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3〕43号),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区)要对照省文件中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贴息流程,于12月15日前将贴息申请表按行业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同时报送本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专项资金扎口管理科室。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于12月20日前,将全市行业贴息申请表,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同时报局计财处备案。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全省贴息情况,向省财政厅提出贴息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省财政于次年安排贴息资金。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陈艳彬(专项资金扎口管理),0527-82289050;乡村产业发展处王紫嫣(冷链物流),0527-82289061;种植业管理处张志伟(种植),0527-82289065;畜牧兽医管理处(畜牧)李昂,0527-82289068;农机行业发展处邹明懿(烘干设施),0527-82289100;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胡敏,0527-84363086。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3〕43号)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3〕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