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一季度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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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一季度名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一季度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63260,电子邮箱:sqstwm@126.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

 

 附件: 2024年一季度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2024年一季度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