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泰州市海陵南路299号(邮编:225300)。来信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zfybhgz@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