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0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财政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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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更好地适应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形势需要,研究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形成《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中“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金融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修订47号令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金融司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