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园区分局: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成效明显;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或组织。
获得2021年度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的企业或组织(包括历年)可以申报复评,符合标准的复评企业或组织不占用当年名额。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质量管理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要求;
2.已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取得明显成效;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制造业近三年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服务业实施服务标准化;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明显亏损;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无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及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一份(附后)。
2.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条款撰写的自我评价报告一份。
3.提供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以及企业或组织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份。
4.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四、评审工作
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由淮安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委办”)负责制定评审标准、组织评审、监督实施、审定确认。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材料评审。由市质委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材料评审结果确定现场评审企业名单。
2.现场评审。由市质委办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3.综合评审。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用户调查结果,评审组提出2024年淮安市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建议名单,经市质委办审议后,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市质委办审议确定获奖单位,授予奖牌。
五、其它事项
1.各地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评定工作,加强指导,推荐本地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参与申报,并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材料真实。
2.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申报告知书》(见附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
3.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4.淮安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联系人:曾晓雨,电话:0517-80910199,电子邮箱:hajzlc@163.com,地址: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321室,邮编:223300。
附件: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淮安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附件: 淮安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