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体育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就体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集中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的功能定位、基本方针、目标任务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加强体育强国建设,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体育消费需求。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提出促进体育消费,增强发展动力,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2020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0〕169号),启动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同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积极开展申报并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了《南京市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8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体经字〔2020〕325号),确定了包括南京市在内的首批40个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2021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1〕19号),要求各试点城市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省级体育局领导作为主要成员、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工作机制,尽快完善和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韩市长、胡万进副市长先后作出批示,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二、起草过程
自被评定为首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后,我局即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专家团队,研究细化申报方案,编制行动计划,拟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促进全市体育消费规模持续增长,提升体育消费质量和层次,为稳就业、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作出积极贡献。起草工作共分3个阶段:一是对照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整体要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南京实际,确定总体框架和工作目标;二是根据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草拟《方案》初稿;三是在形成初稿的基础上,2021年1月首先征求了市体育局系统、江北新区及各区体育部门意见,后分别于2月1日、23日两次征求29个相关部委办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和各区政府、南京市体育产业集团及行业专家意见建议,共征集得到实质性书面修改建议53条,最终采纳32条意见,部分采纳10条意见,未采纳11条意见。意见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与国家、省有关文件保持一致,切合南京高质量发展及城市首位度要求等,均与相关区、部门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同时,我局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形成《南京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特点和内容
(一)主要特点
《方案》对标中央和省有关要求,聚焦服务我市新发展格局,明确了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体现了高站位、实操性、前瞻性等特点。一是站位点高。《方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等系列文件要求,建立了体育消费工作机制,明确了试点工作举措和目标,体现了我市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试先行的责任担当。二是操作性实。《方案》参考了国内外发达地区相关做法经验,紧密结合国家及省市最新促进体育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育消费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双向发力,强化促进体育消费措施,突出政策保障,从丰富消费业态、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群体、创新消费政策四个方面提出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招硬招,积极探索特大城市体育消费工作实践路径。三是前瞻性好。《方案》结合南京高质量发展实际和体育消费发展形势,紧扣体育消费主线,按照“定量+定性”方法,科学描绘南京体育消费未来五年发展愿景,突出国际化、本土化、多元化和品牌化,体现了系统化思维和融合跨界的时代特点。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结构内容共分四个部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约6000字,其中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共四个方面计21条。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化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集聚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激发消费潜力,开创消费业态更加丰富、体育消费规模稳步提升的新局面。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提出到2022年底,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300亿元,人均体育消费水平达到3500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1平方米。到2025年,人均体育消费水平达到4500元。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主要目标,提出了四个方面具体任务。一是丰富体育消费业态,包括大力发展健身休闲消费、培育竞赛观赏消费市场、推动体育消费产品升级、加强体育载体建设、积极实施“体育+”工程、积极发展数字体育新业态、打造体育消费新场景。二是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包括加强体育设施增量供给、盘活体育设施存量资源、积极培育体育保险市场、积极发展智慧体育、构建跨区域联动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培育体育消费群体,包括提升体育培训水平、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运动宣传推广。四是创新体育消费政策,包括完善体育消费优惠政策、优化政府服务机制、支持体育消费金融服务、降低体育场馆经营成本。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为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推进统计监测,加强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