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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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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6号
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新资质标准就位相关政策明确之前,对我厅核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予以自动延续。
新资质标准就位相关政策和新版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启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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