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执行苏州市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关于执行苏州市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粮食收购工作,着力保障收购秩序稳定,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利益,市发改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执行苏州市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4月1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4月17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

联系单位:苏州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

联系电话:0512-65291469,0512-65201806    

电子邮箱:fgwcbc@fgw.suzhou.gov.cn

 

详见附件:关于执行苏州市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发改委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关于执行苏州市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