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9号)《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政发[2021]88号)等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制订了《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意义?
答:规范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杠杆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权责明确、规范有效、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
三、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有哪些?
答: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升级、数字化智能化、企业培大育强、质量信用标杆、中小企业扶持、节能绿色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专项行动等。
四、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是什么?
答:一般采取事后奖补形式,可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等方式进行分配。采用项目法分配的,实行项目库管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项目遴选,主要采取认定、评审、招标等方式确定拟支持的项目。采用因素法分配的,根据相关因素测算、核定分配金额,向各区下达专项资金。
五、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是如何申报和拨付的?
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制定发布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领域、支持方式、申报要求等。
各区工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项目材料,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联合行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确定拟支持项目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专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