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标征函〔202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水环境质量,完善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2年3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魏玉霞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31980
电子邮箱:weiyx@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方若凡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7
传真:(010)65645469
电子邮箱:ssswryc@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3.《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