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环办标征函〔2023〕2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李飒、马磊
电话:(010)65646036、65646035
传真:(010)65646904
邮箱:lisa@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3.《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