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2022年中央服务业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目公示
根据《盐城市商务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服务业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工作的通知》(盐商务建〔2022〕207号)规定,经发布通知、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对全市49个项目予以资金支持(见附件),其中中央服务业资金项目18个、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1个,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1623;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0515-80501017。
附件:2022年中央服务业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汇总表
盐城市商务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