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惠金融县区行”宿迁专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宿迁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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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惠金融县区行”宿迁专场活动的通知

宿金监发〔2022〕40号

沭阳县政府办(金融办)、财政局,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财政局(金融办),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园区、市洋河新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市内各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普惠金融县区行”活动的通知》(苏金监发〔202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普惠金融政策宣导、加强普惠金融产品宣传,提升全市普惠金融政策市场知晓度和普惠金融服务直达性,决定开展“普惠金融县区行”宿迁专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普惠金融县区行”宿迁专场活动包括“普惠金融专场推介会”和“普惠金融宣传月”两项子活动,分别通过专场推介和基层对接的方式,引导普惠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

二、活动安排

(一)普惠金融专场推介会

1.活动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2.活动地点:宿迁市沭阳县。

3.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

承办单位:沭阳县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宿迁中心支行、宿迁银保监分局;

支持单位:省联合征信公司。

4.参加人员

省级有关单位、省联合征信公司相关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领导,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市级银行机构负责人;沭阳县政府相关领导,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县级银行、担保机构负责人;沭阳县辖内小微企业(不低于100家)。

5.重点推介内容:

(1)宣讲中央普惠金融政策;

(2)推介“1+5+2+2”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1个工程即普惠金融“一网通”工程,5个政策性产品即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和苏服贷,2个人行货币政策支持的金融产品即小微e贷、小微e贴,宿迁地方征信服务平台“宿易贷”“我要贷款”服务端等;2个征信类金融产品即苏信码、苏信分);

(3)推介“速金融”与“银保协作”金融服务模式;

(4)推介地方普惠金融特色产品。

(二)普惠金融宣传月

1.活动日期:2022年11月底前。

2.活动地点: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3.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主办单位: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金融办。

4.活动内容

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线下展览: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银行机构开展普惠金融进乡镇、街道、园区等企业聚焦重点区域活动,通过摆设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重点推介普惠金融政策、“1+5+2+2”等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2)政银企座谈会: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金融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内重点企业代表、银行机构召开专题融资座谈会,采取面对面交流形成,了解企业需求,引导企业运用“1+5+2+2”等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融资质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活动安排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统筹“普惠金融县区行”活动安排。“普惠金融专场推介会”活动,由沭阳县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负责对接省级对口部门,分别解读普惠金融“一网通”工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政策性产品、货币政策支持的金融产品,宿迁银保监分局负责推介“速金融”与“银保协作”金融服务模式。“普惠金融宣传月”活动,由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金融办具体实施,要提前制定活动计划,于10月12日(星期三)前提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

(二)强化活动实施

“普惠金融县区行”宿迁专场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于11月底前结束。市内银行机构要推动辖内分支机构积极参与“普惠金融专场推介会”和“普惠金融宣传月”活动,在加大“1+5+2+2”“速金融”等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推介的基础上,强化自身特色金融产品宣传。各县区、市功能区要丰富“普惠金融宣传月”活动形式,强化宣传推广、提升活动成效,确保每个县区、功能区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

(三)强化活动总结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于辖内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梳理总结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人:张娟、温馨,联系电话:0527-84368029,邮箱:sqjrbyhc@126.com。

 

宿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