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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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金发〔2023〕6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省内各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省级银行保险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截至2023年1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