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金发〔2023〕6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省内各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省级银行保险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截至2023年1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