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三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长白山蓝莓、龙井茶、柴达木枸杞等3个产品的6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6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