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对丨关于对市区旅行社实施奖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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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区旅行社实施奖补的补充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区各旅行社:

今年6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对组团来通旅游的市区旅行社实施奖补的通知》(通文广旅发〔2022〕75号)。为更好助推全市旅游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进一步促进全市文旅经济复苏,决定结合开展“家在南通天天游”活动,进一步提高奖补金额和扩大奖补范围,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组织市外游客来通旅游住宿过夜达1500人以上或组织南通人跨区县旅游达2000人以上的市区旅行社。

二、活动时间

组织市外游客来通旅游:10月1日-11月30日

组织南通人跨区县旅游:10月1日-10月31日

三、奖补标准

组织市外游客来通旅游:100元/人,10月1日前按通文广旅发〔2022〕75号文执行,即50元/人;总额度200万元。

组织南通人跨区县旅游:30元/人;总额度100万元。

两项合计300万元。

四、奖补要求及申报程序

在文广旅发〔2022〕75号文基础上,补充如下要求:

1. 南通人跨区县旅游须以团队形式出游,签订电子合同且在“灵秀南通”系统报备,使用规范旅游车辆,配备持证导游,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

2. 南通人跨区县旅游须游览两个(含)以上景点,其中至少一个收费景点(详见附件1),另一个可为免费景点(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博场馆、古镇、街区等,见附件2和3),参观免费景区须取得预约凭证或景区盖章的参观证明。

3. 参与组织南通人跨区县旅游奖补的市区旅行社须组织2000人以上,未达到2000人不享受奖补政策。

4. 组织南通人跨区县旅游的旅行社需提前向南通市旅游协会报备,团队结束后2天内将申报材料送至南通市旅游协会初审。申报材料包括:电子合同(同业确认件),游客身份信息,意外保险保单,门票发票,入园凭证,导游信息,10%以上的游客联系方式。

5. 购买门票人数存在差异的,人数就低核定。

6.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活动暂停的,按实际接待人次结算。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