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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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的通知

宿工信发〔2022〕67号

各县(区)工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局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审核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市工信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现就建立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学术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家入库程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填写《宿迁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汇总表》和《宿迁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申请表》(可在宿迁市工信局官网下载)并经单位签字盖章报送。经审定的专家名单在市工信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建立专家库,原宿迁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行业专家库废止。

三、入库专家管理

(一)专家在审核活动中具有下列基本权利

1、选择是否参与审核工作;

2、获取审核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3、独立开展审核工作,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预;

4、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二)专家在审核活动中应履行下列基本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与审核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泄露在核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泄露项目的内容和审核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

3、客观、公正、独立地作出判断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专家分类

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专家分类管理,主要分为财务类、技术改造类、智能化改造类、信息化类、科技创新类、节能改造类、产业政策类、法律类等。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采集是专家入库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专家库质量水平,请各推荐单位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上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对推荐专家的科研诚信进行审核,确保有效推荐。

(三)为广泛吸纳专家,确保专家库的规模结构,本次征集不限制各推荐单位上报的专家数量。

(四)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前将申请表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1920487737@qq.com。

联系人:郭超,电话:0527-84338543。

附件:

1、宿迁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汇总表

2、宿迁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申请表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