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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核设函〔202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压水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制定应急行动水平,我司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导则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意见,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反馈我司(电子版请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莹莹,李春

  电话:(010)82205750,(010)65646037

  邮箱:chenyingying@chinansc.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

     3.《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表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pdf 3.《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征求意见反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