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体经〔2019〕136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省体育局关于加快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苏体经[2017]6号)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第三批体育服务综合体认定工作,并对第一、二批27家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体育服务综合体申报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体育服务综合体分为体育中心型、全民健身中心型、商业中心内嵌型、其他型(含体育旅游景区等)四种类型。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申报综合体类型并填写相应申报表、基本情况表(表格详见附件1、附件2,文字报告提纲详见附件3)。
2.申报单位需于2020年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地县(市、区)体育局,各县(市、区)体育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各设区市体育局,经初审推荐后于2月5日前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3.省体育局根据各设区市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型体育服务综合体申报表》;
2.《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基本情况表》;
3.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申请报告;
4.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无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5.综合体运营单位2018、2019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6.相关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第一、二批体育服务综合体运营情况总结
为加强对第一、二批已认定综合体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请第一、二批体育服务综合体单位提交年度运营情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提纲要求),于2020年1月16日前交各设区市体育局集中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附件:1.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申报表.doc
江苏省体育局
2019年12月10日
(联系人:刘江波025-51889121 王丽丽025-51889122 邮 箱:1048964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