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邮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共同制定了快递员等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2-07-08 快递员
2 4-02-07-09 快件处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