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立项的公示

关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立项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6号)要求,2022年底前研究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六类100项生态环境标准项目。根据《标准化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列出的,经立项论证的18项地方标准名称、承担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21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8952672,电子邮箱:674019898@qq.com。

 

       附件:江苏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公示名单.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