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政策主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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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苏应急函〔2022〕113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确定建设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二期)、制定出台《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指导意见》2个事项为我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处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关程序,若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厅政法处联系。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5日  

附件: 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