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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1-20
- 政策级别:省级
-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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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的通知
苏工信信发〔2020〕25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实施方案》,深化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领域中的应用,提升智能家居产品的实用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省工信厅决定开展第二批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范围主要是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智能家居产品主要包括:基础软硬件产品、组网设备、智能终端、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消费级无人机、家庭服务机器人、集成平台和系统,以及作为各类应用服务人机接口的软件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1、入选企业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智能家居产品软件开发企业2018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生产企业2018年度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产品投放数量不低于1万台。
二、组织实施
1、省工信厅负责组织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向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确定我省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
三、管理和激励措施
1、入选企业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关,树立行业标杆。
2、入选产品应接受社会监督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质量监督。监督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及企业的入选资格。
3、省工信厅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入选智能家居优秀产品的重点企业,在智能家居相关项目的采购选型中优先支持入选产品。
4、加大对入选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扩大入围产品的影响力。
四、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于2020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发展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jseic_xxhb@126.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8室,邮编:210008;联系人:吴瑜,电话:025-82288067。
附件: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申报书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7日
附:关于遴选第二批智能家居领域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