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创新基地和优秀产品服务的通知
苏工信信发〔2020〕23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委,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和创新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一)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
能够提供包括健康养老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养老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养老检测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
1.企业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产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智慧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或产品投放数量不低于2000台。服务提供企业2018年度智慧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或服务人数不少于500人。
3.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的量产的定型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已大规模应用;服务应为市场已推广的成熟服务。
(二)智慧健康养老创新基地
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好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头作用的县级或乡镇(街道)行政区。
1.具备较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条件和产业基础。
2.具备相关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
3.聚集了一批从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制造和应用服务的骨干企业,并在本区域开展了推广应用,形成了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
4.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已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或同时申报至少1个智慧健康养老优秀街道(乡镇)。
二、组织实施
1.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负责组织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全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和创新基地的申报评选工作。各设区市工信局会同民政局、卫健委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行政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向各地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省工信厅将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评审,研究确定我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和创新基地,择期予以公开发布。
三、管理和激励措施
1.入选企业应保障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售后服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关,努力树立行业标杆。
2.入选的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应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开展的质量监督。监督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及企业的入选资格。
3.省工信厅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入选智慧健康养老的重点企业、创新基地,各地民政、卫健部门在智慧健康养老相关项目的采购选型中优先支持入选产品及服务。
4.加大对入选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扩大入围产品的影响力。
四、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发展处,电子版(word格式)请发送至邮箱:jseic_xxhb@126.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8室,邮编:210008,联系人:吴瑜,电话:025-82288067。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