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8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扶持对象
在江苏境内注册,并在各地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开展运营满 1 年以上的众创空间
三、扶持条件
1. 支持各地根据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的专业化众创 空间。重点支持众创社区内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 按照市场机制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等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建 设的众创空间;
3. 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围绕优势专业领域, 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
四、申请材料
1. 《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
1) 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2) 孵化场地情况表
3) 孵化资金情况表
4) 管理人员情况表
5) 创业导师情况表
6) 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专业化众创空间必填)
7) 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情况汇总表
8) 创业团队转化为企业情况汇总表
2. 单位信用承诺书
3. 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4. 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5. 评审专家信息表
五、政策依据
《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 年)》(苏办发〔2015〕34 号)
《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9〕207 号)
六、原文链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19/8/16/art_48967_8677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