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农村创业大赛的通知》(苏农办产〔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选拔推介一批优秀农村双创项目和人才,充分展示我市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成效,激发双创活力,繁荣乡村产业,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和选手参加全省农村双创大赛,决定开展2023年扬州市农村创业创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开展县级农村双创比赛
7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展双创项目和选手的筛选、培训和初赛工作,并择优向市双创大赛推荐参赛选手。本次市级比赛共设置综合初创组、休闲农业初创组、综合成长组、休闲农业成长组四个赛道,各县(市、区)择优推荐4个赛道各1-2个项目参赛。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和全市双创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招商办。
(二)举办全市农村双创人员培训
7月底,举办全市农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训,各县(市、区)各推荐10名双创人员参加培训(含推荐参加市双创大赛的选手),按时上报培训人员名单(附件4)。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举办市级农村双创大赛
8月上旬,举办市级农村双创大赛,以“5+3”现场路演形式进行(即5分钟演讲和3分钟答辩),将在获奖的综合初创组、休闲农业初创组、综合成长组、休闲农业成长组各择优推荐1名选手参加省农村双创大赛。市级双创大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全省农村双创大赛
省农村双创大赛拟于9月上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等省通知。8月底,市将对参赛选手组织参赛前有针对性的提升培训。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村工匠等各类在县域进行创业活动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干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2.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实际从事该项目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4.近5年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突出休闲农业主题,设置综合项目和休闲农业项目两个类别。
1.基本条件
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主体以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为主,创办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作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生态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以及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5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2.综合项目条件。参赛项目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休闲农业项目条件。参赛项目以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服务品质为导向,以开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农业遗迹、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建筑、独特气候、特色产品等乡村资源为路径,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场景,丰富城乡居民休闲活动,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生态旅游、民俗活动、乡村美食、文化创意、科普研学、亲子娱乐、休闲乡宿、度假康养、休闲观光等方向。
(三)赛道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创办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情况,突出大赛主题,分设综合初创组、休闲农业初创组、综合成长组、休闲农业成长组四个赛道。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00—1000万元(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可参加成长组比赛。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6—10年(含)之间,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至2亿元。
三、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工作,将组织开展好今年双创工作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宣传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带动性强、创意突出、成长性好、市场潜力较大的优质项目。
(二)确保公平公正。突出大赛公益属性,引导各类农村创业主体自愿参赛,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严格审查参赛资格,确保参赛项目和选手信用良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资金奖励支持。综合初创组、综合成长组、休闲农业初创组、休闲农业成长组四个赛道各评选一、二、三等奖项目,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将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四)按时报名参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通知要求,7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招商办)。联系人:徐迅燕,15050730196;杨炫,13921900875,邮箱:653551562@qq.com。
附件:
1、参赛报名表
2、参赛项目计划书
3、全市双创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4、全市双创培训人员汇总表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