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中国共产党宿迁市委员会 宿迁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宿发〔2022〕15号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抉择,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新机遇,培育新动能,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数字经济作为宿迁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紧扣“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和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治理为主攻方向,突出创新引领,夯实基础设施,强化数据赋能,完善发展生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定位
——打造长三角北翼数字经济节点城市。加快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技术深入渗透经济社会各领域,探索形成领先的数字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模式,打造长三角北翼数字经济节点城市。
——打造江苏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深入把握当前我市制造业仍以传统产业为主、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的现状,加快实施“智改数转”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高端纺织、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打造江苏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打造全国中小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的支撑作用,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高水平建设基于“1334+N”系统架构的新型智慧城市,实现实时监测、精准服务和精细管理,打造全国中小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
(三)基本思路
错位发展,打造特色。立足宿迁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比较优势,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打造特色,集聚资源、集中发力,着力在部分优势细分领域打造宿迁品牌,走出具有宿迁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之路。
龙头牵引,借力蓄势。深化与京东集团的全面合作,加快推进电商、物流、智慧城市、智能制造、基础数据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京东“强磁场”效应,吸引更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入驻,为宿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
聚焦融合,全面赋能。聚焦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两化”融合、“两业”融合,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全面融合,以数字技术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全市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12%左右,新型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数字产业能级显著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数字经济成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重抓数字赋能,打造产业升级强引擎
1.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全面落实“智改数转”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龙头带动、百企智造、千企上云、万企联网”四大工程,推动传统产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着力打造江苏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到2025 年,两化融合指数达到65。实施龙头带动工程。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推进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和推广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到2025 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10 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接入企业达到4 万户。实施百企智造工程。加快推进车间、工厂智能化建设,建成一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全面提升企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到2025 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分别达到18 个、60 个。实施千企上云工程。以规上企业为重点,推动工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到2025年,省级星级上云企业达到1800 户。实施万企联网工程。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接入消费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依托平台线上采购、仓储集拼、分销流通、供应链金融等功能,主动融入产业链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聚焦“343”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服务业全面渗透,加速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力。大力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应用场景,优化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业的品质和效益,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到2025 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0%。大力发展数字旅游、数字养老、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文娱、数字出行等新业态,丰富数字生活服务场景,促进线上线下资源有效整合和利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以机电装备、高端纺织、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等主导产业为重点,鼓励制造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发展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业务,促进制造企业从单一提供产品向“智能产品+增值服务”转变,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利用信息、营销渠道、技术、品牌、创意等优势,开发制造新产品、新装备,带动产品与服务供给创新,实现服务业向制造业反向定制、反向整合。到2025 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达到30 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促进农业数字化提升。深化数字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应用,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水平。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推广国家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成果,推动物联网向六大产业主产区覆盖,提升泗阳县国家数字农业试点水平,促进洋河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到2025 年,全市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占比达到30%以上,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达到12 个。建设运行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建成农业数据管理、指挥调度、安全监管、信息服务、舆情监测及数据展示“六位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平台。优化板块设计,加强与“苏农云”生态共建、互联互通,打通业务部门应用系统,扩展数据资源,完善多层信息时空图,建设基于北斗的农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宿有千香”品牌大数据系统。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着力增强益农信息社“四项服务”能力,打造农民满意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载体。到2025 年,益农信息社长效运行数量占比达到80%以上。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示范。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培育本地电商平台,推动新零售、在线餐饮、在线旅游等业态参与农村电商“生态链”,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网络直销,发展“云经济”。到2025 年,全市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250 亿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引导开发区、高新区、南北共建园区、特色园区等各类园区主动适应数字时代要求,适度超前建设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为园区数字化转型打牢基础。鼓励园区建设“园区大脑”“智慧大脑”等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运行管理、产业服务、运营决策能力,赋能园区数字化转型。加快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平台、宿城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信息化平台、苏宿园区智能中枢等项目建设运行,树立一批园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标杆。加强园区在“智改数转”政策、金融、技术和公共基础设施平台等各方面的支持,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和成本。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升增量项目数字化水平。将产业数字化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深入开展产业数字化研究,精准把握内涵与特征,针对性制定项目招引新标准、新机制、新策略,建立适应数字经济背景的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大力招引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高的项目,着力从源头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强基固本,筑牢数字产业硬底板
6. 壮大数字经济基础产业。立足宿迁产业基础,找准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聚焦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大数据+等数字产业链领域,深入落实重点产业链培育“十个一”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壮大链主企业,完善产业链配套,补齐产业链短板,推动数字经济基础优势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着力打造若干具有宿迁特色的优势产业。电子元器件产业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需求,加快提升基础元器件和部件总成产品技术优势,做大做强光学部件、手机平板外壳结构件、5G 天线、步进马达、电容、电感等产品。到2025 年,产值达到350 亿元。集成电路产业链,以封装测试环节为主攻方向,积极发展集成电路制造环节,争取突破设计环节,延伸发展集成电路配套材料,聚力打造江苏新兴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到2025 年,产值达到150 亿元。大数据+产业链,依托京东大数据中心丰富数据资源,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聚焦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分析、交易、应用等环节,培育壮大大数据产业,积极构建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中央厨房”。到2025 年,产值达到200 亿元。围绕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加强行业跟踪研究,加大项目引建和孵化力度,探索布局一批适宜宿迁承载的新兴产业,着力丰富“6+3+X”产业体系中X 内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培育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导向,支持服务和产品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积极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围绕生产生活各领域,以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等为重点,积极引培平台型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打造具备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的平台生态。聚焦打造中国电商名城,紧抓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进一步发挥京东系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平台电商、跨境电商、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到2025 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000 亿元。推进生产类共享经济业态创新,探索发展创新资源共享、生产设备共享、产能共享等新模式,支持引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中试平台等,推动服务、生产要素高质量供给和高效配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精准招引数字产业项目。以招商引资“个十百千”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数字产业项目招引,以源源不断的增量项目支撑数字产业规模持续提升。优化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数字产业项目招引作为衡量招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突出项目质态,把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作为数字产业项目招引的关键,既要瞄准世界500 强、“中字号”、“国字头”、民营100 强等领域的数字产业龙头企业,着力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又要关注尚处于萌芽期、初创期的成长型企业,积极引进一批代表未来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突出产业链招商,围绕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大数据+等重点培育的数字产业链,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配套项目的跟踪研究,积极开展强链补链延链工作,大力招引一批关联性强的好项目,全面补齐建强产业链缺失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区域招商,聚焦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数字经济发达区域,充分发挥专业招商局作用,积极开展驻点招商,不断拓展招商深度和广度。(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市委台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培育数字产业企业梯队。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股改上市等方式做优做大做强,加速成长为具备生态构建能力的“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精准对接、深度互联,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持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大力培育数字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鼓励企业做精主业、做大市场,成长为行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强化数字产业小微企业引建,坚持孵化培育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提高数字经济孵化项目集聚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建设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谋划建设若干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实验室,打造多层次高效协同创新平台体系。聚焦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链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编制产业核心技术(装备)清单,汇聚优势创新资源,探索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催生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和核心产品,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环境,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紧密对接上海、苏南等数字高地,探索采取“离岸研发、在岸孵化”创新模式,积极引进发达地区先进数字技术和成果来宿转化。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数字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定期举办数字科技交流活动,推动数字经济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打造数字经济发展载体。推动开发区、高新区、南北共建园区、特色园区等各类园区聚焦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大项目引建力度,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创新孵化空间、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创新,着力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发展载体,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京东云小镇、京东智慧城、京东智能制造产业园、京东(宿迁)数据服务基地等数字经济载体建设,打造以京东为核心的地标性数字产业集群。聚焦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新兴产业,以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沭阳软件园等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抓住苏宿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机遇,加强苏宿双方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推动苏宿园区等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成为苏宿数字经济合作主阵地。以泗阳高新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为契机,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超前谋划推进配套和承载能力建设,为承载数字经济发展打好基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内涵提升,塑造智慧治理新标杆
12. 推动城市治理数字化。围绕“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域、一端惠全域”总体目标,深入推动物联网、大数据、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基于“1334+N”系统架构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状态的精细感知、城市运行的精准管理、突发事件的高效处置和市民服务的高效智能,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全国中小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深化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管理科学、平战结合、上下贯通的“1+9+N”社会治理和综合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大脑”,推动提升社区治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构建功能融合的大综治治理体系,重点推进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信访、智慧社区4 个应用场景建设。打造精细智慧的大城管治理体系,重点推进智慧规划、智慧建设、智慧管网、智慧物业、智慧供电、智慧市场监管、智慧生态7 个应用场景建设。建设数据驱动的大交通治理体系,重点推进智慧交通地图、智慧交管、智慧公交、智慧场站、重点车辆监管、智慧物流6 个应用场景建设。完善大应急治理体系,重点推进城市安全运行监测、智慧应急预警、智慧气象等5 个应用场景建设。探索“互联网+社区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各类社会治理数据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三网融合”创新模式,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联动,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智治”支撑。加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造,积极构建数字化生活场景,推进智慧街道、智慧社区、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景区建设,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全力打造“宿迁速办”政务服务区域公共品牌。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优化升级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互衔接融合、各有侧重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宿迁城市门户APP 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移动服务“总入口”。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围绕个人事项全领域和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聚焦线上数据共享,充分运用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方式,实现全程网办、全城通办。到2025 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深化“一件事”改革,逐步将“一件事”向企业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投资项目、公共服务事项等领域拓展,进一步优化政务运行流程,推动“一件事”常态化办理。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能力,聚焦材料免提交,进一步深化超级管理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改革,扩大“市长账号”开设范围,持续拓展应用领域。深化“互联网+(政务)协同”改革,推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动办理,实现业务精准推送、限时办结,审管全程留痕可追溯。推广“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管理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落实宿迁市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市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探索城乡联动、资源共享、精细高效的智慧治理新模式,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各领域快速、全面、深度应用,提升沭阳县、宿城区数字乡村省级试点建设水平,积极组织其他县区参与省级试点、示范点申报,力争到2025 年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数达到4 个。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持续提升设施数字化水平。全面深化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快打造平安乡村、法治乡村。进一步完善乡村网格化治理机制,提升乡村网格化治理能力。加快推动“互联网+社区治理”向农村延伸,“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村居下沉,不断健全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巩固深化网络扶贫成果,开展网络扶志和扶智行动。创新开展农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工作,全面普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等数字化民生服务应用,繁荣乡村网络文化。(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基础先行,夯实数字经济硬支撑
15. 加快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网络质量,提升接入能力。全面推进5G 网络建设,到2025 年开通5G 基站8000 座以上,5G 网络实现全市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加快“双千兆”网络协同建设,推进城市及重点乡镇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设备规模部署。到2025 年,全市10G-PON 端口数达到5.5 万个,千兆宽带用户数达到70 万户。推进全市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及终端IPv6升级改造,推动洋河股份国家IPv6 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全市传感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窄带物联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延伸覆盖。统筹建设数字算力基础设施。面向重点领域需求,优化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布局,推进新一代绿色数据中心部署,鼓励新建扩建国标A 级或T4 标准数据中心,支持已建成数据中心开展绿色化改造。加快京东云华东数据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推进宿迁电信、移动和联通数据中心的建设和扩容,支持云服务提供商建设先进、绿色、高效的新型数据中心,发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服务。到2025年,全市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超1.8 万架,新建大数据中心PUE 低于1.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赋能经济社会各领域基础设施,促进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提升。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物联感知终端在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重点建筑、景观景点、人防工程、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实现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推动公路、铁路、水运、水利、邮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协同建设车联网、船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推进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和设施共享,提升综合交通协同运营与管控水平。推动运河宿迁港智慧港口、宿连智慧航道等建设工程落地。推进能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致力生态建设,抢占数字发展制高点
17.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人才引领服务发展“五联五强”行动,统筹推进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人才对数字经济的支撑作用。大力引培高端数字人才,聚焦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大数据、电子商务等基础领域,以及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新兴领域,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方式,加大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支持宿迁学院开展数字经济研究,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和课程,增强高端数字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壮大复合型“数字工匠”队伍,加强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对“智改数转”企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开展数字技术培训,培育既精通本行业专业技能,又掌握数字技能的复合型“宿迁数字工匠”。提升企业家“数商”,通过举办企业家数字经济论坛、开展企业领导层数字化发展培训等方式,提升企业高层数字化素养和能力,培育一批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军人物。(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数字经济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建设需要,优化整合现有政策体系,集成一套以市级层面为主体,县区和功能区为补充,覆盖数字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人才引培4 大领域和若干细分环节的“1+9+4+N”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工具箱,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建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技术、管理等资源参与数字经济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支持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迁中心支行、宿迁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深入落实“五心”服务承诺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提高数字经济发展软实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对数字技术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争取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会议、论坛,促进市内外数字经济主体深度交流合作。举办多层级、多类型、多领域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大赛,以大赛引人才、招项目、聚资本、浓氛围。树立一批数字化赋能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典型模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加强全民数字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营造全民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开展数字经济相关试点示范,促进数字化应用创新。(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突出开放共享,锻造数据价值释放加速器
20. 强化公共数据要素供给。建立公共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全市公共数据共享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到2025 年,全市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完善全市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构建一门式、综合型、立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深入开展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普查,编制公共数据目录清单,完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提高数据使用规范化程度。健全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制度,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融合汇聚。深入开展数据汇聚治理专项行动,探索企业和公共领域数据汇聚路径,不断扩大数据归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积极向上协调,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级数据回流。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五大基础数据库。加快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数据资源高效汇聚,按需推进各领域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为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提供可靠支撑。强化公共数据质量管理,提升公共数据可信溯源和校核纠错能力,提高全市公共数据资源质量。推行首席数据(数字)官制度,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责权分工、开放机制、平台建设、开发利用、安全管理等内容,为推动公共数据开放、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体系建设,丰富可下载数据集、API 接口、APP 等数据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编制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推动更多高质量数据对外开放,做到应开放尽开放。以市场主体应用需求为导向,推动教育、科技、就业、医疗、社保、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信用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到2025 年,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加强数据要素市场监管。规范数据要素市场活动,持续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监管手段和方式,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数据产权认定、转让、使用、保护等规则。逐步完善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推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共治,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数据资源利用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运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全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全面贯彻《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风险评估等安全制度。健全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情报共享、研判处置和应急协调机制,探索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加快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联防联动,形成一体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全市网络安全态势。加大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力度,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流通、应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考核,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24.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承办和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举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工作举措并推动落地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健全推进体系。制定实施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数字核心产业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加速建设、数字经济科技攻关、数字经济人才引培五个专项行动,梳理形成年度工作要点,着力构建“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行动推进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的全链条工作推进模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加强监测考评。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制定全市数字经济单位认定、增加值核算、贡献度测算等统计指标体系,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定期发布数字经济数据和发展动态。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全市数字经济主要发展指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