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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疫情应对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印发通知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印发通知
 

       近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城。一是积极开展农民工防疫宣传和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作用,广泛开展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宣传讲解,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以倡议书、公开信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返城返岗时间,避免节后盲目外出。二是实施分类指导。对于节后继续外出务工的,做好健康出行和疫情信息提醒;对于不外出的,引导参加线上学习培训,推荐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要采取措施,避免已感染或尚在观察期的农民工外出。三是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有效对接。农民工输出地及时跟踪主要输入地疫情变化,做好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等信息的集中发布。农民工输入地要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加强有组织对接服务。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发挥各地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农民工流动情况,切实做好行前健康检查、就业服务、交通安全等工作。五是切实维护劳动权益。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依规处理农民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劳动关系问题。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民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六是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简化农民工返城证照办理,推行“不见面”网上服务。在车站、码头等农民工集中地开展全天候服务,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各类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