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苏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6-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支持重点

(一)120401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鼓励创新联合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二)120402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新区、科技产业园等建设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鼓励创新联合体建设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

二、实施方式

(一)120401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按照A、B类组织,各区支持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级市支持经费由市、县级市按1:1联动支持。

(1)A类为资金资助项目,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中对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获批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建设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获批建设当年一次性拨付70%,验收后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2)B类为指导性项目。

(二)120402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A、B类组织,各区支持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级市支持经费由市、县级市按1:1联动支持。

(1)A类为资金资助项目,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获批建设当年一次性拨付70%,验收后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2)B类为指导性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120401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聚焦“1030”产业体系,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2.具备规范、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具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明确的市场化机制;

3.拥有稳定而强大的技术来源,建立入库项目不少于5个的概念验证项目库;

4.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服务条件和基础,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全流程服务的仪器设备资源;

5.具有一支稳定的专业化服务团队,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概念验证项目遴选专家委员会,总人数不少于5人;

6.具有一定规模、来源稳定的资金,能够为概念验证项目对接市场资源、提供配套服务,并能够取得一定规模的服务收入。

(二)120402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建设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具备提供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研究、工艺设计能力,以及自主筹措运营资金能力,聚焦“1030”产业体系,建设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

2.具有明确的目标、完整的服务和运行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具有规范的技术服务流程和明确的市场化机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3.拥有稳定而强大的技术成果来源,建立入库项目不少于5个的中试项目库;

4.具备良好的条件和基础,试验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5.具有稳定的服务团队,从事中试工程化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总人数的50%,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中小试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

6.具有一定规模、来源稳定的资金,能够为中试项目对接市场资源、提供配套服务,并能够取得一定规模的服务收入。上年度对外开展中试服务原则上不少于3次或服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进行在线申报。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项目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8月2日17:00,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7:00。

五、联系方式

1.申报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  张文俊  0512-65240989

2.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合作处  龚俐  0512-65231335

3.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0512-65236208、400-8696-08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