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明电〔2020〕1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安排,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面向社会征集一批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征集资质合法、 信誉良好且可以为企业、有关单位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等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平台及数字资源。
二、征集条件
1.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已经正式运营服务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平台开展的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需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服务对象明确,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能够体现实训特点,具有一定的现场培训、实训的模拟仿真效果。
3.平台需具备安全稳定、师生互动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培训方式多样化、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可记录、培训结果可评价。
4.平台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
5.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提供材料
符合征集条件的线上培训平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以备进一步遴选。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CP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社会力量办学许可等相关、有关单位证照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
3.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4.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应用情况等信息。
5.平台培训内容材料,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大纲、 培训资源、培训流程、考核安排,平台上引进的资源需要额外提供其合法使用的证明等信息。
四、征集流程
符合要求的在线平台机构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平台机构。对各方提交的申报材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整理并组织专家(机构)进行遴选,以一定形式公布并向各地推荐用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免费培训。首批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18日,之后长期征集。
五、支持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中的理论课以及可通过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模拟课程可开展线上培训。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学时计入培训总学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享受鉴定补贴。职业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开展情况作为机构升级、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线上培训成效显著的平台机构,在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优先推荐申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全国推广。
六、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快递或传真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材料电子版同步发到相应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717室
联系人:徐宏斌,袁石英
联系电话:025—83276077(兼传真)、18795967038
电子邮箱:jsrstzjc@163.com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