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应急函〔2020〕8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对照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各地要将《通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对照《通报》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深井铸造专项治理要求迅速开展自查,集中梳理在钢铁执法专项行动、煤气柜专家诊断、煤气和深井铸造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严禁存在有高温熔融金属和冶金煤气等方面应改未改问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通报》指出的多头执法、未规范执法、执法能力偏弱和执法不闭环等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查找监管执法薄弱环节,彻底找出盲区漏点。
二、强化安全管理,提高管控能力。各地要督促钢铁、铝加工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相关企业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及生产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广泛运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在高风险生产工艺和重要设备设施实现监测监控、安全连锁自动化,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执法检查,确保治理成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钢铁和铝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深井铸造专项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钢铁和铝加工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省应急管理厅将集中时间对深井铸造行业企业开展不少于30%覆盖面的抽查,重点钢铁企业煤气安全全覆盖检查。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