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统筹实施南京市职业培训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阶梯性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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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统筹实施南京市职业培训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阶梯性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契合省、市“大培训”工作要求,有力支撑我市主导产业和“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发挥政府补贴导向作用,提升职业培训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评估和定期调整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对本市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及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

二、补贴类型

补贴类型主要包含职业培训补贴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两大类。职业培训补贴指对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含适岗培训、岗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创业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进行的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指对企业参保职工获取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证书等为申领依据的补贴。

三、职业培训补贴对象

在我市参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职工,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符合条件并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且取得相应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低收入家庭子女等群体以及在宁高校大学生等。

四、企业参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得证书的当月须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时间的当月须为企业参保职工;申请人的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查询;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五、每年申领补贴次数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1次职业培训补贴和1次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实际申领补贴时间计算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且同一对象不可再次申领同职业(工种)等级以下等级的补贴。

六、可申领补贴的工种

为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我市对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计划进行公告。其中我市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目录按季度在市人社局官网更新,在我市申报评价的所有社会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计划按月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动态更新,列入清单内的工种可按照相关规定申领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取得当年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外且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可查询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七、补贴标准

为加强分类管理,综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培训成本、补贴资金规模等因素,细化实施阶梯性补贴标准,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分为A、B、C、D、E五大类,详细标准参考《南京市职业培训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一览表》。其中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职业技能等级类的C类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个人取得当年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内且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可查询的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2600元、36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符合申领当年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条件的,取得当年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相应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目录清单中标注*号的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申领参保技能提升补贴时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取得当年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外且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可查询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照150元、28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八、补贴申领渠道

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申报。个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首页定位“南京市”,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选择“职业培训”—“培训补贴办理”模块进行申领;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选择“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进行申领,符合补贴条件但无法网办的企业参保职工,可持三代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区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九、政策实施时间及咨询电话

该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咨询电话:025-84787112;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咨询电话:025-865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