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公安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泰州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方案(2023-202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施王亮,联系电话:0523-86195558)
附件:泰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方案(2023-2024)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公安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泰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