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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要点
- 发布时间:2020-02-18
- 政策级别:省级
-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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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政策依据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34号令)
二、申报时间
4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三、申报对象
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的企业
四、政策支持
- 1、省工信厅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结果录入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可以享受省级有关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技术攻关、质量品牌、标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五、申报条件
- 1、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0%;
-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 3、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800万元;
- 4、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800万元;
-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50人;
- 6、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不予申报:
- 7、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 8、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 9、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申报材料
- 1、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 2、评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原文链接
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0/1/23/art_6278_8955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