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
《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
二、申报时间
3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三、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
四、政策支持
经费补助
五、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新型研发机构须在2016年8月16日之后在我省注册,以技术研发服务、技术转移孵化等为主导业务,投资规模较大,并已实质性运行;
与国内科教单位共建的,应为有望培育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重大科技专项的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新型研发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参加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
机构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其中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50%(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财政拨付的建设经费),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30%;
相关材料及数据等以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所涉及的科技服务收入需在省技术市场进行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输出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技术交易数据进行审核、公示,并于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年度本地区奖补情况报省科技厅备案;
六、申报材料
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申报书
新型研发机构奖补申请表
项目信息表
相关附件
七、原文链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0/1/7/art_48967_8903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