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南通、连云港、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我省海上风电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海上风电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海上风电资源配置方案》(苏政传发〔2021〕149号)等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21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2021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江苏省2021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