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基本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新提升,公众对养老服务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评定组织,加强业务培训。
(二)规范评定程序,细化评定标准。
(三)加强评定监督,实行动态监管。
三、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
(二)做好衔接互认。
(三)加强评定监督,实行动态监管。
四、原文链接
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content.jsp?id=1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