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办种〔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国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种业会议部署,切实抓好2020年现代种业各项工作,我部制定了《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任务措施,共同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国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种业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一个重点”, 强化“三个统筹”,提升“四个能力”。聚焦“一个重点”是全面构建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的中国特色种业创新体系。强化“三个统筹”是统筹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种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别是生猪稳产保供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推进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加快现代科技在品种创新上的推广应用;统筹利用两个资源两个市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走出去”。提升“四个能力”是加快提升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强国,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夯实种业发展基础 

  (一)强化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召开全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视频会,印发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56号文件的通知,指导各地出台落实措施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编制《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加快普查收集。持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启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河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4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与收集行动,实现31个省(区、市)全面启动。继续开展北京、天津等省(区、市)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鉴定评价和整理入库等工作。加快地方猪等畜禽遗传材料采集制作、青藏高原区域畜禽遗传资源调查以及地方品种种质特性评估分析,规范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制定物种品种资源保护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畜禽遗传材料采集制作使用管理办法,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组织开展种质资源中长期安全保存、保种技术研究,开展保种工作评估。 

  (三)健全保护体系。完善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布局、审核挂牌。新建、改扩建一批资源库(场、区、圃)。完善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与分类分区保护机制,制定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施方案,开展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 

  二、深入推进科企合作,提高联合攻关质量 

  (四)加快推动畜禽种业创新。深入实施《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支持鼓励区域性和品种内联合育种,持续推进大企业育种,继续支持开展种畜拍卖,不断健全畜禽种业创新体系。编制发布全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鼓励各地结合资源特点编制地方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重点启动实施生猪种业提升行动,强化国家核心育种场管理,布局建设区域性种公猪站,优化种猪遗传评估,加快全基因组选择平台和我国地方猪品种DNA特征数据库建设,重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 

  (五)扎实开展作物良种联合攻关。推进种业理论创新,加快生物育种、繁育(加工)等新技术应用。聚焦籽粒机收玉米、高产高蛋白大豆、优质抗病虫水稻、节水抗病小麦等目标,深化四大作物良种联合攻关。推进马铃薯、油菜、花生、甘蔗、甘薯、西兰花、青梗菜、香蕉、荔枝、火龙果、食用菌等11种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总结攻关经验做法,研究发布四大作物良种联合攻关五年计划。开展优质水稻食味鉴评以及玉米、小麦、大豆等品种示范推广活动。 

  (六)实施大豆增产增效行动。积极推动大豆振兴计划,落实好大豆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大豆提纯复壮项目,集中筛选一批高产、高油、高蛋白的优良大豆品种,持续开展苏鲁豫皖四省大豆种子市场省际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探索常规作物品种保护、市场监管模式,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加快大豆品种更新换代。 

   三、加快规范品种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七)提升品种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审定、登记、保护品种命名及标准样品管理,加强对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的指导检查,推进各渠道试验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加快构建登记作物品种DNA指纹库,探索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技术。加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评价,发布2019年品种推广应用报告和品种创新报告。继续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和配套系审定。 

  (八)开展品种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探索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试点。推进网上申请受理,优化审查受理流程,加快植物新品种测试授权。强化DUS测试质量控制和自主测试的技术指导,探索第三方DUS测试。积极做好复审案件处理,提升复审质量与效率。指导各省开展重点作物重点品种维权试点,加强与司法部门维权合作,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方式。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品种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人员轮训。组织开展打假维权现场活动,遴选发布2020年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案例,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警示,营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 

  四、加快推进基地建设,促进创新企业发展 

  (九)加快推进优势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强进展调度,督促配套服务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等政策项目落实,推动南繁硅谷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国家“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出台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组织推动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及绩效评估,支持各地创建认定以种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化国家级种子种苗、种畜禽良繁基地建设布局。 

  (十)加大优势企业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种业制种保险、信贷支持等政策落实,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依法做好种业行政审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系统与管理机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鼓励各地加快培育畜禽种业龙头企业,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主体,发展推介一批以特色地方品种开发为主的专精特种业企业。 

  (十一)积极推进种业对外开放。积极落实种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鼓励外资企业发挥资源、资本和管理优势加快发展。加强和规范农作物种质资源合作交流管理,优化种子种苗、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强化与植物检疫机关、海关沟通联系,畅通种质资源和品种引进渠道。支持种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开展投资研发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加入《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交流合作,做好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相关工作。支持举办2020年亚洲种子大会。 

  (十二)深化种业成果权益改革。统筹推进作物和畜禽种业成果权益改革,引导支持种业科企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共建合作平台,促进人才流动和成果转化,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推动种质资源人才分类评价试点,总结推出一批改革模式,强化宣传培训,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支持国家种业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发挥平台成果公开交易、市场转化和创新引领的作用。 

  五、确保种业市场稳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十三)做好供种保障。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加强用种供需信息调度,支持种企做好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加工、疫情防控、包装调运等工作。引导企业创新供种营销模式,发挥种业电子商务平台作用,鼓励线上展示、网上购种和定点配送。利用手机、电视、广播等多种手段,强化信息服务,指导农户科学选种。各省做好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响应准备,制定应急供种预案,全力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用种需求。 

  (十四)完善种业制度体系。制定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管理办法等。修订《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农作物种苗、种畜禽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调查研究工作。 

  (十五)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坚持分级负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省际联查协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种业市场监管方案,明确省、市、县各级监管重点,对各地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狠抓违法行为处罚,突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地区、关键物种、重要环节、重要案件进行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监测和随机抽检,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对省级种业市场监管成效进行评价通报。 

  (十六)加快数字种业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种业大数据平台。贯彻落实《种子法》《畜牧法》相关要求,打通品种创新线、种子种畜禽市场线、种业主体线,进一步完善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种业可追溯管理。 

  六、切实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行业体系建设 

  (十七)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十三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评估总结工作。组织开展“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研究,分物种、地区和专题形成系列种业发展研究报告,剖析发展短板弱项,明确发展目标任务,编制“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发布年度种业发展报告。加强种业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逐步推动对重点品种和外资企业的信息监测分析,探索构建种业信息监测与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十八)加大种业扶贫力度。带动种业系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种业管理部门、种业基金、行业协会及企业在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探索种业长效扶贫模式。研究制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继续做好湖北来凤安子村、西藏扎囊和八宿、黑龙江望奎及武陵山区等对口帮扶和种业领域产业扶贫工作。总结种业系统扶贫典型案例,加大信息调度和示范宣传力度,形成种业系统合力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十九)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现代种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明确各地种业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种业行业发展、法律法规、品种保护等培训。健全种业行业统计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形势研判,定期举办形势分析会,及时发布行业信息。加强省级种业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上下贯通、投送及时、反应迅速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 

  (二十)提升种业系统合力。统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形成种业发展合力。强化种业事业单位在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品种试验、展示示范、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稳步提升行业协会在协调、合作、维权、自律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支持测试检验、法律咨询、政策研究等第三方机构体系建设。 

  (二十一)坚持党建业务同步推进。加强党对种业工作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好基层联系点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种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行政审批、品种管理、监管执法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快建设清正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