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五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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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江苏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五批)的公告

苏科行审〔2021〕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诺航生物技术研究院徐州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变更、注销事项,分别符合准予行政许可、变更行政许可、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实验动物第五批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实验动物许可

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请有关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加强督促指导并协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准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申请(新申请)

1.单位名称:诺航生物技术研究院徐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萌。

设施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41号。

生产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二层南侧,520㎡)。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苏)2021-0009。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2.单位名称:江苏泰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玲。

设施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前窦村六组100号。

生产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犬,1-7幢,2000㎡)。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苏)2021-0010。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二)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新申请)

1.单位名称:诺航生物技术研究院徐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萌。

设施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41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二层北侧,41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49。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2.单位名称:麦科奥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巨杭生。

设施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亭路8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大新科技园1幢4层东北侧,52㎡)。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0。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3.单位名称:麦科奥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巨杭生。

设施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亭路8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大新科技园1幢4层西北侧,175㎡)。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1。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4.单位名称:江苏亲科生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珑。

设施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金港路118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17幢三楼东侧,6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2。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5.单位名称:江苏亲科生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珑。

设施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金港路118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17幢三楼西侧,84㎡)。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3。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6.单位名称:江苏华景分子影像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志明。

设施地址:常熟市海虞镇富虞路18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2号楼一层中部,256㎡)。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4。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三)准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申请(延续)

单位名称:江苏振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峰。

设施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民实社区13组。

生产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豚鼠,实验动物中心4号,200㎡;普通级:兔,实验动物中心2号、3号,400㎡)。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苏)2021-0011。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原许可证:SCXK(苏)2016-0008注销)

(四)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延续)

1.单位名称:江南大学。

法定代表人:陈卫。

设施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实验动物中心一层西北侧,278㎡)。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5。

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

(原许可证:SYXK(苏)2016-0044注销)

2.单位名称:江南大学。

法定代表人:陈卫。

设施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实验动物中心一层南侧、二层,662㎡)。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苏)2021-0056。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原许可证:SYXK(苏)2016-0045注销)

二、变更实验动物许可

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据此收回原许可证正本、副本和制作新的许可证正本、副本,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请有关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加强督促指导并协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变更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进行改、扩建的设施,视情况按新建设施或变更登记事项办理”的规定,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适用范围变更事项准予变更,将本次变更内容归并至已持有的许可证,证号不变。

1.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9-0055。

单位名称:江苏华景分子影像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变更前:普通环境(普通级:猴,新动物大楼一层,314㎡)。

变更后:普通环境(普通级:豚鼠、兔、犬、猴、小型猪,2号楼一层东侧,517㎡)。

2.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CXK(苏)2021-0003。

单位名称:百奥赛图江苏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前:屏障环境(SPF级:小鼠,2号楼三楼北区,1500㎡)。

变更后:屏障环境(SPF级:小鼠,2号楼三楼南区、北区,2657㎡)。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根据以下单位的申请,同意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请现任法定代表人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领导组织本单位做好动物实验安全防范、伦理福利和质量控制工作,在确保无

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前提下,不断提高科研与管理水平。

1.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6-0044、SYXK(苏)2016-0045、SYXK(苏)2017-0051、SYXK(苏)2017-0052。

单位名称:江南大学。

变更前:陈坚。

变更后:陈卫。

2.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7-0032、SYXK(苏)2017-0033、SCXK(苏)2018-0009。

单位名称: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生物药厂。变更前:朱宽俊。

变更后:吴冬荀。

3.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7-0060、SYXK(苏)2017-0061。

单位名称: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变更前:龚声瑾。

变更后:樊夏雷。

4.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7-0062、SYXK(苏)2017-0063、SYXK(苏)2019-0047。

单位名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变更前:樊夏雷。

变更后:龚声瑾。

5.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9-0021、SYXK(苏)2019-0022。

单位名称: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变更前:李东明。

变更后:张健。

6.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20-0038、SYXK(苏)2020-0039。

单位名称:保诺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变更前:董海军。

变更后:LIJIANCHANG。

(三)设施地址变更

根据以下单位的申请,同意对设施地址进行变更。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9-0023、

SYXK(苏)2019-0024。

单位名称:益诺思生物技术海门有限公司。

变更前:江苏省海门市三厂街道北京东路2666号。变更后: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北京东路2666号。

三、注销实验动物许可证

经查,以下行政许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应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即有效期未届满但被许可人提前在许可范围内停止动物实验并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许可证,现作出注销决定,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相应许可证。

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苏)2019-0003。

单位名称:苏州振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请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