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安监〔2013〕168号)和《水利部关于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水监督函〔2018〕206号),经评审,内蒙古引绰济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等64个单位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其中文成县高岭头一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岭头水电站等6个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山东惠民黄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0个部属单位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武汉长江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个部属单位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现予公告。
水利部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