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行审〔2021〕273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验动物开放共享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全省实验动物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和开放共享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绩效考评对象
年检对象:2021年1月1日前取得的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不包括2021年内获批延续的许可证(具体见附件)。
绩效考评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正常运行的168家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包括自贸试验区15家单位),2021年初次申领许可证的单位不在本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内(具体见附件)。
二、年检、绩效考评内容
(一)年检主要内容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2021年实验动物工作情况,主要包括:①实验动物许可证基本信息和管理规范情况;②实验动物事中事后监管内容执行及生物安全管理情况;③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情况;④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创新水平及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各自贸试验区可根据实际对年检内容进行调整。
(二)绩效考评主要内容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本年度实验动物对外开放共享绩效情况,主要包括:①实验动物工作管理规范情况(遵纪守法、信用记录、事中事后监管执行情况等);②对外服务能力(对外销售实验动物收入和对外开展实验动物技术服务合同交易额情况);③实验动物服务水平(实验动物相关科学研究、标准制订和有关资质等情况)
三、年检、绩效考评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和绩效考评组织、材料收集初审、现场核实、年检结果报送等工作;各
自贸试验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年检计划,对辖区内实验动物许可证开展年检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年检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材料填报。2021年1月1-15日,符合条件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填写《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报告书》(报告书中涉及的数据均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将公示截图连同年检报告书盖章报送至设区市科技局。
2.核实检查。1月31日前各设区市科技局对本辖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年检材料统一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并在必要时到现场重点核实以下内容:①许可证设施近一年是否正常运行,许可证基本信息是否变动;②从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参加管理或专业技能培训;③废弃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类规范处理;④有无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有无被举报并经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等行为;⑤许可证设施监督检查是否合格、有无定期自检。受科技厅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因绩效考评需要,各自贸试验区需于1月31日前将辖区内各单位绩效考评数据汇总确认后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3.结果办理。根据年检材料核实情况,同时结合2021年度实验动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公示2021年度年检和绩效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设区市科技局在通过年检的许可证副本上盖年检通过专用章,省科技厅及时组织发放绩效补贴。
四、其他事项
1.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报告书》(苏动管办〔2019〕25号),同一法人单位填写一份年检报告书,年检报告中涉及的数据均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数据不得重复填报。
2.年度绩效考评以年检报告书中的相关数据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不再另外填报。绩效考评相关要求和考评指标体系见《江苏省实验动物开放共享绩效考评办法》(苏动管会〔2019〕2号)。生产许可证单位提供一年内实验动物销售收入的佐证材料(合同和发票明细汇总表);使用许可证单位提供一年内动物实验服务收入的佐证材料(四技合同名称、编号及合同中动物实验相关的交易额汇总表);科研、标准制定及相关资质等服务水平相关情况提供佐证材料。若单位放弃参加绩效考评,可不提供佐证材料。
3.对年检中发现重大问题,实验动物工作单位、设区市科技局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对于实验动物许可证设施在年度运行期间发生生物安全事件被举报经查属实的、设施单位和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年检“一票否决”,对相关许可证作不予通过年检处理。
4.凡无故不按时接受年检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艾曼 025-85485879
凌家俭 025-57715340
附件:2021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和绩效考评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