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有关单位,南京市、无锡市、连云港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苏农创办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3-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执行情况,现将2025年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积极落实项目的相关配套要求,并做好项目的检查、监督、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自主创新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科研经费,按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下达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列2025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市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至有关设区市,列2025年“213 农林水支出”科目;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到省农科院,由省农科院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联系人:省农科院科研处肖敏,025-84391227;省农科院财务处马国芳,025-84390057;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025-83633155。
附件:
1. 2023-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5年下达资金汇总表
2. 2023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5年下达资金明细表
3. 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5年下达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1. 2023-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5年下达资金汇总表.doc
2. 2023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5年下达资金明细表.doc
3. 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5年下达资金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