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发展现状,食品生产司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aoxi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