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医保发〔2023〕41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72号),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在梳理历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基础上,对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规范,形成《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经报国家医保局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联系处室单位:价格招采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