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南京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宁知〔2022〕14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财政局,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效率,促进更多专利技术成果在我市中小企业转化运用,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好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宁知〔2021〕40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技术领域
聚焦南京市“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重点产业链。
二、申报主体
各园区(国家级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申报条件
(一)转化基础较好。专利产出水平高,园区专利授权量300件以上,年度企业受让专利50件以上。
(二)产业集聚明显。园区主导产业为省、市确定的重点产业;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优势企业”等重点企业落户园区,配套中小企业集聚,产业链相关企业总数超过30家;
(三)管理机制健全。园区建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利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知识产权资金纳入园区财政预算。
四、项目任务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期2年,以一条产业链为主攻方向,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必做工作
1.强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指导辖区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相关内容,强化对园区和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科研创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帮扶指导,规范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广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办公厅(室)联合印发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导(试行)》相关内容,防控相关法律风险。
2.建立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织“链主企业”、市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链相关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产业商会、知识产权联盟、服务机构等一个或者多个单位部门,成立市场化运营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经营团队,制定3年期产业运营中心发展规划,明确专利转化实施目标,开展产业链专利信息加工整理。
3.深度挖掘企业端技术需求。组织技术经理人或委托运营中心、服务机构等载体,全面摸排园区内企业技术和专利现状,提供技术和产品路线诊断、技术创新需求挖掘服务,建立企业个性化和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化专利需求信息库,定期推送相关信息;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用好省级数据加工平台开发工具,借助服务机构、产业运营中心力量,帮助企业对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创新资源和知识产权,开展技术寻源工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全流程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4.开展精准化专利供需匹配。组织企业使用南京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高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专利转化应用平台,参与专利(成果)拍卖季或者专利转化对接等专场活动,提高专利对接精准度和签约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统筹优化人才、专利、信息等创新要素配置,开展企业需求与高校院所专利匹配工作,通过发布会、网上展示、成果推介、路演等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广泛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
5.培养专业化专利运营人才。组织产业链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训班,开展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支持学员取得国际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认证(RTTP)等资格证书。
(二)选做工作
1.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园区定期组织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利用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向金融机构申办质押融资业务。推荐园区优质企业进入知识产权证券化培育库,主动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在前期资产梳理、企业推荐等环节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提供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吸引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基金深度参与专利转化实施,借助多元化金融工具,满足企事业单位在优质专利项目转移、二次开发、产业化等阶段的不同资金需求。
2.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重点企业、高校院所、产业商会、服务机构、运营基金、投资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合作,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强化产业链专利布局和运用,通过重点专利收储、交叉许可等模式,构建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推动联盟内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创新专利转化模式,试点开展先免费许可,后有偿转化,并提供后续技术指导服务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资金门槛和技术风险。
3.建立跟踪培育机制。建立对企业有意愿受让,但是专利技术成熟度不够的专利技术的跟踪培育机制,主动协助对接小试、中试等熟化平台,开展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及样品生产、技术鉴定、批量试制、工艺熟化等服务。
五、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专利赋能产业园区计划,培育和发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园区重点产业链专利转化能力水平大幅提升。
1.高校院所在园区内转化专利数量年度增幅不少于20%;
2.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每年推动企业转让、许可专利100件以上或者转让、许可专利金额超过1000万元;受让高校院所专利的中小企业数量年度增幅不少于20%;
3.建设专利技术供需目录,每年实现精准推送信息5000条以上;
4.组织不少于100名产业链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5.组织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
6.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创建率达70%以上;
7.产业运营中心在产业转型升级、强链补链等方面有积极贡献;
8.园区内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取得突破,市场化专利转化基金设立有进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度增幅不少于20%;
9.相关工作模式或者专利转化成效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或相关媒体充分认可、或者被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推广应用。
六、组织方式
(一)属地管理。各区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计划的宣传发动工作,与相关园区做好沟通衔接,积极组织专利转化基础好的园区进行申报。
(二)立项支持。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组织申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链集聚度高的园区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指导。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计划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各区知识产权局要强化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加强资金和条件保障。
七、申报要求
(一)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评分表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知识产权工作”栏目中下载),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将所有纸质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
(二)申报单位向所属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质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出具推荐意见后,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804室,联系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余国权 025-84648804。
附件:
1.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
2.专利转化重点园区建设方案(提纲)
3.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评分标准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