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示范领头人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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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示范领头人评定结果的公示

各县区防指办:

根据《关于印发<县区自评版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绿蓝黄牌企业暨示范企业和示范领头人评定规则>的通知》(连防指办〔2022〕8号)和《关于印发<2022版全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示范领头人评分细则>的通知》(连防指办〔2022〕9号)精神,经自荐人自荐、县区推荐,我办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定,韩善彬等7人拟为2022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示范领头人,现予公示:

姓名

所在企业

韩善彬

赣榆区班庄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76.05

张海生

灌南县三口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69.61

周石林

东海县南辰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69.40

刘清明

灌南县北陈集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67.24

王根松

东海县王埠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65.50

邵国强

东海县李埝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65.27

姜凯丰

赣榆区石桥动物防疫服务有限公司

64.74

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应于2023年2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向我办反映(地址:连云港市建设中路74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邮编:222000),逾期视为无异议。

本公示不印发,请各县区联络员、各企业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lyg.gov.cn/)和有关微信群中下载使用。联系人和电话:范圣成,0518-86090528。

 

连云港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