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差异化管控,根据《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府办函〔2022〕1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苏大气办〔2021〕3号)等文件,市大气办组织各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绩效分级评价、豁免企业及工地审核工作,经过企业自评、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1451家,评价A级企业5家、B级企业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家,审核通过豁免企业62家、豁免工地3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邮箱:469732723@qq.com)。
备注:公示清单将严格按照《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府办函〔2022〕10号)要求动态更新。
附件:扬州市绩效企业、豁免企业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