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照推荐评选程序,现对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等7个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李书文等6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陶书中等1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社会人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培宣;电话:(0517)80888026。
附件: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淮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