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板块科技局(科经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科技企业聚力创新,高质量发展,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 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2. 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注重创新投入,研发投入强度与研发团队实力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作风学风优良。企业须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以集团名义申报,其核心子公司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位居前三位,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或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影响力,具备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基础条件。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4. 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5. 具有良好的信誉。为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科研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流程

企业属地科技部门对照申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同时填写《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提交的《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吉翔 电话:0518-85808245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2.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

附件: 2.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docx